国内除了一行三会以外的其他的打着投资为名、理财为名的金融创新分为几大类?
我们初步把他们归纳为互联网金融、地方金融、境外金融三大类。
互联网金融最初基本是P2P的代名词,后面全面延展,目前涵盖了地方金融和境外金融全部体系。
地方金融的兴起基本是地方交易场所的兴起,特别是国务院38号文、37号文后,责任和权利被放权到地方政府。之前不知名的地方金融办,在地方金融全面发展后,各地都在陆续升级为金融局,同时各地以投资为名的电商返利、P2P、小贷等涉嫌了非法集资,于是各地金融办又挂了一个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办公室、而另一种极端的人群传销人士也瞄准地方金融后,金融传销成为一个新的名词。
目前已有金融办接过了之前工商在打击的传销,因为现在传销金融化发展,地方金融办升级为了金融局,同时非法集资和传销也全部成为了地方金融范围。
境外金融一直属于边缘地位,在早年地方金融、互联网金融等项目未兴起时,境外金融或是打着境外金融口号假李逵在国内也一度泛滥。境外金融属于此消彼长的态势,地方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不好,它就开始抬头。
2016年开始的互联网金融(后涵盖地方金融、境外金融)乱象整顿,2016年重点打击了P2P,2017年的重点打击了地方交易场所、比特币交易场所、各类名头的贷,到2017年岁末的境外金融。
金融创新应该说带来了一段时期的繁荣,后续带来的更多的是乱象,金融创新至金融乱象期间国内建立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各地金融办管理权限在不断升级,管理范畴也在增加,中国金融监管格局正式从原来的“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升级为“一委一行三会”,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很多人也有疑问,最早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等词汇是谁提出?最先实践区域又在哪里?后续的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是否违背了最早提出者的初衷?金融创新带来了什么?未来又将走向何方?互联网金融、地方金融是否还有前途?境外金融是否会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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