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商品遇到“李鬼” 已向相关部门举报

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并以公司名义进行不法活动,交易中心已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依法严惩此类不法行为。

9月29日,中经商品交易中心称,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官网,并以公司名义进行不法活动,交易中心已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依法严惩此类不法行为。

同时,为避免交易中心各会员单位及客户因该类不法行为遭受损失,维护交易中心及广大会员单位、客户的合法权益,交易中心特此郑重声明:

一、交易中心唯一品牌标识为“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全称为“中经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交易中心唯一官方网址为www.zjce.com.cn

三、对假冒交易中心官网,或其他冒用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名义进行不法活动的行为,交易中心将进行严厉打击,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各会员单位或广大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进行沟通咨询,欢迎拨打官方电话0592-3220688,我们将以最诚挚的态度对您的问题进行回复及解答。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0)
上一篇 2014-09-30 15:22
下一篇 2014-10-15 21:15

相关推荐

  • 原油交易令人眼花缭乱,数百人被骗,中经商品人去楼空

    ▲中经空荡荡的办公场所 ▲原油经营资质的会员单位,然后通过会员单位疯狂拉客户,让客户在中经商品交易中心上进行令人眼花缭乱的“原油”交易,结果是客户血本无归。 根据受害人估计,中经客户的损失总额,是一个恐怖的额度。他们多次上访厦门工商、公安、金融等有关部门,至今大半年过去,还是没有得到退款。 至少几百人被中经诈骗 2015年10月24日,一名受害的家庭主妇在多个网站发了一篇《别碰原油》的控诉帖子,控诉其被中经商品交易中心骗得血本无归,这些钱是家里老人治病的钱,如今家里公公婆婆和老公都不理她,家庭关系陷于崩溃。 受害人称,她先是被拉进炒现货原油的好处。资金也是安全地放在银行第三方托管。只谈盈利不说亏损,风险可控,能赚大钱,并虚构事实,经常发巨额盈利的截图和交割单来诱导群友。2015年8月27日起,她第一次投资,严格按照中经“老师”的指示操作,却一亏再亏,把她当弱智一样,只要她一质疑,对方要么玩失踪几天,要么就换老师,但总离不开让她“加钱加钱”,只有增大投资额度才能翻本。 她又追加两次投资,结果半个月不到,她亏损11万元,其中手续费就占了四成以上。后来她从其他受害人处得知,这种亏损不是正常的投资风险带来的,而是“指导老师”人为忽悠的结果。 更有甚者,有受害人反映,“一些中经的员工直接要了客户的账号和密码,直接操刀乱买一通,最后亏得连零头都不在”。 近日,受害人沈先生说,在政府部门协调此事时,他得知中经公司发展的会员单位近200家,全国各地中经受害的客户可能上万人。一次上访,他在填写资料摁手印时,看到有100多个上访者。这些受害人多的近200万元血本无归,少的有几万元。他则被骗了34万元没有讨回。 今年初,第一批维权的人中,有几十人拿回了被骗的资金,但就他所知现在厦门至少仍然有几百人在呼告追讨。 醒悟“精心设计的网络电子赌博” 北京的受害人袁先生谈到,他被诈骗了79万元,以为是自己…

    2016-11-14
    4.8K
  • 中经商品投资者到厦门市金融办闹事 2名嫌疑人被刑拘

    一直以来,现货交易领域的“维权行为”存在三种情况,一种是通过媒体和网络进行投诉、传播,一种是到相关企业乃至政府部门办公场所以闹维权,一种是发起维权诉讼。

    2016-06-07
    3.8K
  • 中经商品:2月5日现货电子交易业务所有品种下线

    中经商品交易中心发布通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中心经研究决定对现货电子交易业务所有交易品种进行下线安排。1月30日起,停止所有交易品种的新开仓交易;2月5日收市结算时对所有持仓进行强制平仓。

    2016-01-20
    3.0K
  • 中经商品交易中心:散户入市资金门槛调为5万元

    自然人客户交易准备金账户净值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且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自然人客户交易准备金账户净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最低履约准备金比例为10%;交易准备金账户净值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最低履约准备金比例为8%。

    2015-12-10
    2.9K
  • 中经商品22号会员单位财富热线非法经营、网络诈骗

    中经商品交易中心旗下022号会员单位财富在线,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行诈骗之实,业务员以夸大投资收益、隐瞒风险的手法,诱骗客户开户,老师不负责任地喊单,诱骗客户不断场外加金,屡次承诺挽回损失,故意指导重仓反单锁单,频繁刷单操作,以刷手续费、亏损和库存费牟取暴利。

    2015-09-27
    2.4K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