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伊始,多人举报云南“万世吉网络炒汇交易平台”(下称“万世吉”)参与者爆仓、投资者出金受限,万世吉遂被当地公安部门立案侦办。2018年1月最新消息,云南省检察院已经对万世吉的15名组织者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
▲万世吉网络炒汇交易平台
无独有偶,近日,浙江衢州也成功打掉了一个以ACN为名的网络炒汇诈骗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移动端APP应用的推广,投资者要想参与网络炒汇异常便捷。殊不知,各种披着“互联网金融”“证券指数”“外汇”“期权”“理财”等专业外衣的网络炒汇“黑平台”,就此设下层层陷阱,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大肆骗取投资者的资金,严重损害了大众的合法权益。
2017年11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均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
尽管监管机构对风险再三警示,但仍不断爆出网络炒汇风险案件。这表明,投资者对此类投机仍警惕不足,以身饲虎。
拆穿“伪装者”
2017年,网络炒汇频频东窗事发,从IGO FX外汇交易平台中国区总代理卷款跑路,到云南万世吉、浙江衢州ACN被举报侦办。这些网络炒汇平台有一个共性,就是借用“互联网+外汇”的概念,利用大众对外汇市场、外汇交易普遍不了解的心理,打着“外汇买卖”的旗号,伪装成正规合法的外汇交易平台,迷惑普通交易者,设下“骗局”,以侵吞投资人的资金。
浙江衢州刚刚破获的ACN炒汇平台,就完整演绎了这一诈骗手法。ACN平台是一个以炒汇为名的诈骗平台,在全国各地发展二级代理商,代理商再通过虚假的QQ资料发展客户;客户将资金投入该平台之后,代理商通过各种手段诱使客户反复在平台买进、卖出交易,并收取平台返还的每笔30美元的交易手续费。在ACN平台上,客户的资金是以人民币入场,既没有真正进入国际外汇市场,也没有进行所谓的外汇交易,而是进入到深圳某公司开设的账户,并被转移至其他用途。
而波及面更广的云南万世吉,则是一场升级版的网络炒汇陷阱。万世吉自称是一家面向全球的国际化外汇交易平台,实际上它只不过是一个通过向美国A公司购买网络域名及服务器空间而搭建起的网络交易平台,且提供服务器空间的美国A公司并不涉及金融类服务项目。万世吉以中文交易平台向国内开放,通过发展代理商,以“人拉人”的方式招揽会员、投入资金开展交易。
万世吉交易平台自行设定所谓的“适时汇率”及各类外币汇率走势数据选择币种进行交易和结算,人为制定“八单倍投”的交易规则,带有明显的赌博性质。经监管机构测试交易了解到,在该平台上所谓的外汇交易,并未产生真实的外汇买卖业务,只是把外币作为噱头,招揽投资者用人民币进行“买外币涨跌”的一场骗局。
通过还原上述两个案件可以看到,这些所谓的炒汇交易平台,其本质是自编自导的“黑平台”,既没有将交易真正接入到国际外汇市场,也没有发生真实的外汇买卖交易,而是由“设局者”人为在后台操作平台,操作投资人的账户,操控整个交易。这些黑平台是以“网络炒汇”为诱饵、精心包装了多层外衣的“伪装者”。其早早设下骗局,而投资者从入金那一刻起,就已经步入了陷阱。
“排雷”第三方支付
网络炒汇之所以得以快速蔓延、并在一时间成为“风暴眼”,很大程度上在于“黑平台”背后已经形成日益完整的产业链条。监管机构调查发现,背后搭建“黑平台”的网络公司,可以提供从境外公司注册、服务器搭建、海外牌照申请、平台网站建设、后期数据处理等一站式的服务。
而在这一链条的搭建过程中,一些网络炒汇平台往往将第三方支付机构列为入金通道,利用第三方支付机构合规意识相对薄弱且急于拓展商户的心理,便利其对投资者汇入资金的暗箱操作。据了解,无论是在云南万世吉一案中,还是在其他已被曝光的多起网络炒汇“黑平台”案件中,均出现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身影。身处危墙之下,第三方支付机构一旦稍有懈怠,便极易被这些披着合法外衣的网络炒汇平台“拖下水”,甚至不排除在利益的诱惑下主动为其提供便利。
2017年以来,相关部门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展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暴露出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展业中的“高危漏洞”。
截至目前,已经陆续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因自身所存在的违规问题被开出罚单。其中,重庆市钱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且协助部分企业和个人编造快递物流信息、构造网络购物订单交易信息,违规办理对外付汇40多亿元人民币,已被暂停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资格;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跨境外汇支付服务经营范围问题、跨境外汇支付服务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问题,被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未做备案,被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眼下,针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排雷”仍在持续。据媒体报道,2017年底,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和济南分行先后下发通知,要求各法人支付机构根据公示的名单,逐一排查与涉嫌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的合作情况,如存在合作,应立即停止;同时,要求其完整保留与该平台的所有交易数据和客户信息等资料。两份通知均给出了包含40家涉嫌非法的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的名单,这其中既包括属地在美国或中国香港的交易平台,也包括属地在广东、深圳以及浙江等地的交易平台。据了解,排查行动并不仅限于深圳和山东,只要是上述40家非法平台所涉及的地区,均要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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