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投资者亏损93% 起诉后获赔85%

河南投资者方某2015年在网上被加入到一个在线投资群里,经人诱导,在线完成湖南湘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下称“湘商公司”)账户注册。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期间,方某通过在湘商公司的会员单位湖南湘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进行了“湘商银20KG”、“湘商油100”等交易,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未进行过实物交易。期间,方某共入金10万元,损失了93528.29元,其中手续费25695.91元。

方某在和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于2017年6月将公司起诉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方先生与湘商公司在湖南湘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交易行为无效,要求湘商公司返还方某手续费25695.91元、赔偿交易损失54265.9元,总赔偿金额79961.81元,赔偿比例达85%。

近年来,打着现货交易招牌的诈骗案屡见不鲜。在听取投资者介绍受骗过程后,我们梳理了此类交易平台的五个特点:

1、一般以金属、原油、沥青、天然气为主要交易对象,目前也出现大量的以红木、茶叶、邮币卡为交易对象;

2、不通过自身交易形成价格,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场行情价格被操纵的可能性极大,一般是T+0连续交易方式;

3、交易均为高杠杆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再一个就是有些平台出现双边收取手续费,费用非常高,另加高昂的过夜费等相关费用;

4、大都以反向对冲方式了结,基本无实物交割,很多平台也出现了强制平仓方式;

5、交易场所发展会员、会员又发展代理商和居间商,层层招揽客户,会员与客户对赌。

投资者获赔的两大途径

目前除了正规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从事的合法期货交易外,其余大多是以现货为幌子,从事非法期货交易的平台,都不具有任何从事期货交易的金融资质。因此,为防范投资风险,作为投资者应该自觉远离这类期货交易现货平台。如果被骗,可以考虑走刑事或者民事诉讼途径,减少损失。

根据以往案例,目前很多平台发展的会员、代理商、居间商有涉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一些地方政府成立综合整顿小组,给现货平台投资者受害者刑事救济途径,对来访报案的现货投资者进行登记,但目前对于现货平台及主要负责人进行刑事责任认定还未有明确结论,投资者维权之路漫长。

在这种情况下,民事诉讼就成为投资者个人维权救济有效可行的途径。最高人民法院曾裁定一家具有省级政府批文的贵金属交易平台以“现货”为名进行非法期货交易,判决平台全额赔偿投资者。此裁判对于基层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参考作用。

如之前报道过的,投资者孙某诉“大连三生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案子,最终获得70%的赔偿,获得赔偿30余万元。还有很多平台在投资者诉诸法院后,主动提出和解,愿意赔偿投资者部分损失。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投资者,律师建议立即启动维权。鉴于很多平台的关停、跑路,投资者一旦发现受骗,应第一时间锁定保留证据,越早起诉,追偿损失的可能性越大。

此外,也有一些地方法院,对于该类案件的判决需要地方证监局、金融办对现货交易平台进行专业认定结论。如上文提到的湘商公司,法院得到商务部的答复,湘商公司属于不具有原油、成品油仓储、批发销售经营资质的企业。同时,湖南监管局认为,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方某与湘商公司的交易行为具备期货交易特征。湘商公司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擅自从事以上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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