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针对场外(OTC)衍生品交易持牌经纪商发布了客户资金隔离法案最新指导,宣布自2018年4月4日,正式实施《客户资金隔离法案》。
这意味着今后ASIC持牌经纪商在使用“公司法”含义范围内的“衍生零售客户资金”时受到严重限制。
《客户资金隔离法案》重要内容
- 2018年4月4日起,AFS持牌经纪商不得从零售账户中提取客户资金,将其用于广泛用途,包括当做公司流动资金使用。
- 每日对账要求:AFSL持牌商必须每日对其记录的客户资金数额与账户中实际的金额进行对账。如果持牌商不能按照客户资金报告规则执行对账,或者与规则存在差异,必须及时通知ASIC。
- 月度和年度报告要求:AFSL持牌商必须在每个月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ASIC报告,并完成相应的对账与汇总工作。
- AFSL持牌商必须在每财务年最后4个月内,向ASIC提交一份由董事成员发表的关于零售客户资金说明,和一份由外部审计人员执行的零售客户资金报告。
若经纪商违反新规,ASIC可处以最高100万美元的罚款。
ASIC专员Cathie ARmor表示:
“议会制定的客户资金制度修正案加强了零售客户资金的保护,并将有助于提高投资者对澳大利亚金融体系的信心。
ASIC的客户资金报告规则也将确保AFS持牌商能更加透明地接收和使用衍生零售客户资金,并确保当持牌商客户资金出现任何差异时,及时通知到ASIC,使ASIC能够采取适当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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