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两年多后,众多外资机构热盼的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额度以及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有望增加。
4月1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在一季度外汇收支数据情况发布会上透露,国家外管局近日根据上海QDLP试点和深圳QDIE试点的需求和外汇形势,拟增加上述两地QDLP和QDIE的总额度。(详见《外汇局:建立健全更加开放和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
QDLP产品最初是2012年上海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而推出的一项创新措施,准许满足一定条件的境外对冲基金在境内募集人民币,再通过QDLP通道兑换成美元,投资境外二级市场。
QDLP (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即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允许注册于海外,并且投资于海外市场的对冲基金,能向境内的投资者募集人民币资金,并将所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于海外市场。
不少人会将QDLP与QDII相比,后者更为市场所熟悉,但QDII只能投资境外公开发行的产品,且有公募基金做多的性质,碰到系统性问题时缺少必要的风险保护,QDLP则可以投资境外基金,投资范围更大,风险管控能力也更优。
【解读】
某种程度上,这也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外汇投资行业在国内可能阳光化。资管公司或可以通过在海外设立符合要求的对冲基金公司,然后在境内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于海外二级市场或外汇交易市场。
外汇投资行业的阳光化将有助于国内投资者更加了解全球外汇市场,特别是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深入了解全球外汇市场动态、做好全球资产配置对每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上海开始试点QDLP后,深圳推出了QDIE制度。QDIE(Qualified Domestic Investment Enterprise,是指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由于上海和深圳两个城市的定位不同,所以在成立之初,两者也体现出了一定的区别。
QDLP有一个隐性的门槛,比较倾向于大的机构,这和上海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雄心是一致的。而QDIE有更多的灵活性,海外投资范围非常广泛。QDIE对合格投资者的金额要求大概是200万元,这一资格要求比上海QDLP低很多,因而对于基金的募资压力也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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