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4日,澳大利亚议会决定成立新的外部争议解决机构AFCA(澳大利亚金融投诉管理局),取代目前的FOS(金融申诉服务局),CIO(信贷投资申诉局)和SCT(养老投诉争端解决机制)。
5月1日,AFCL(澳大利亚金融投诉有限公司)代替了FOSL(金融申诉服务有限公司),成为在11月1日AFCA处理争端之前运营FOS的法律实体。
FOS发布官方声明,表是目前正为转型AFCA做准备。官方通告提到,5月1日,AFCL获得澳大利亚税务及金融服务部部长授权,将作为法律实体成立和运营AFCA。
据授权说明,11月1日,AFCA将正式接受处理新的投诉。所有持有FOS(金融申诉服务局)编号的金融公司必须在9月21日之前加入AFCA。
目前,已有98%的FOS金融公司会员已经完成年度评估,顺利转入AFCA。
AFCA董事会将由11名成员组成,部长已授权Helen Coonan为AFCA首席。成员名单如下:
酷外汇此前报道,AFCA启动后收到的所有新争端都将根据新的AFCA规则进行处理,该规则将纳入政府以前宣布的新索赔限额和赔偿上限。
AFCA将处理价值更高的纠纷,使更多的消费者和小型企业有处投诉。如果他们遭受了不正当的损失,将会获得公平赔偿。
即将开始运作的AFCA拥有明确的管辖权限,在受理退休金争议时对其争议价值无限制要求;受理非退休金消费者争议时,纠纷的争议价值规模最高为100万澳元,AFCA可以决定的赔偿限额为500,00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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