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继续加强监管,打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也提到了未来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是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价值所在。
近日,笔者从多方渠道获悉,清整联办(2019)5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易会满同志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在通知里,易会满提到“培育行业健康生态是促进交易场所规范发展的一项治本措施,要引导交易场所服务实体经济,坚决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对于那些坚持合法法规,服务实体经济的交易场所,地方政府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其发展壮大。”
不久后,证监会清整办就于8月20日~22日在山东省调研,山东省内5家具有金融属性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代表参与了座谈,会议中透露出的信息再次强调了地方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合规经营,服务实体经济。
监管政策再一次指明了未来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发展的方向,那就是服务实体经济,要服务实体经济就要服务产业客户,这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也是一个“脏活累活”,所以很多交易场所不喜欢做,他们更愿意去做那些只用一种交易模式搞“短平快”的业务,当然也还有很多交易场所是不知道怎么去服务产业客户。
产业客户的诉求要比投资客户多的多,比如交收、仓储、物流、质检、结算和发票等等,但归纳起来,目前产业客户的面临最大的问题是融资和渠道,因此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要想开发产业客户,一定要从这两个方面去做文章。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相结合
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中的产业客户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社会顽疾,在经济换挡期,尤为如此。扩大再生产,要么通过内生式积累,要么借道民间高利贷。年化8%-20%的融资成本,成为传统金融的盲点,也因此成为金融创新的主战场。
供应链金融最大创新在于填补8%-20%的融资利率空白,打开中小企业融资阀门。理论上银行是中小企业最理想的融资对像,成本在6%-8%之间。但从收益风险配比角度看,银行更愿意将资金大门向大型企业敞开,而不愿承受过高风险。中小企业被迫转向民间借贷,而民间借贷的平均利率在27%左右,高企的融资成本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减少了中小企业的投资,不利于整个供应链的发展。
8%-20%融资服务的空白,背后折射的是金融服务的结构性缺失,以及社会资本对中小企业所要求的不合理的过高风险补偿。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应该通过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或者引入投资客户来获得低成本的资金,再加上相应的风控体系是完全可以开展以动产质押、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为主的融资服务。
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能产生四大利好:
1、业务倍增:供应链金融解决了供需的赊销问题,提升交易量。
2、与同业竞争优势:同质化竞争下,供应链金融可迅速从竞争对手撬动客户资源,倍增规模。
3、提升客户粘性:供应链金融能够深入客户经营过程中,增强客户黏性。
4、增加盈利来源:可新增盈利来源。
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的重要力量,大宗商品交易场所则具有吸引产业上下游各环节产业客户落户的独特魅力。供应链金融与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结合是一种必然,大宗商品交易场所通过供应链金融可以盘活整个产业链。
二、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撮合与自营
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产业客户拓宽渠道,提升交易效率可以通过撮合和自营来实现。
撮合是指在多方交易中,交易场所将多方的信息集中起来,然后将信息进行匹配,以便达到多方对信息的需求。如:多方交易中,由运营机构或经纪人按照交易场所规则对买卖交易进行的匹配。
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产业客户提供撮合服务的好处是:
1、获客,通过撮合可以接触到大量的客户,不管是上游还是下游,贸易商还是终端,行业内需要达成交易的用户大部分可以通过撮合,达成联络。即使不能成交,在用户的覆盖,激活上,撮合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2、数据价值,这里的数据价值既包含了达成的交易本身,亦包括了交易达成后有可能转化的物流和供应链金融导流价值。当然,如果交易场所的交易覆盖度足够高,获取的交易信息足够多且真实,通过数据分析其实是可以做很多市场判断的。
数据的价值,往往在于合理的运用方式。原始数据再多,不经过归纳分析处理,也没有太多价值。对于数据价值来说,尽量多的市场真实交易信息覆盖度,比起达成撮合本身价值更高。但这个竞争的环境中,如何能获得这些真实交易信息,则需要通过一些巧妙的方法。
3、信息服务费,撮合服务收费这一点虽然不能作为支撑一个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收益所在。但作为赚钱的角度,真正的通过效率的方式来做好撮合,维持撮合本身的人员成本是完全没问题的。但要想从这一点上直接变现,互联网发挥的作用小,在价值上是比较低的。
话说回来,免费撮合的门槛是更低的,从互联网的角度看,收撮合费其实是个无奈之举。交易撮合引流,一旦从免费改为收费,还是会流失掉很多长尾客户。
自营指的是以大宗商品交易场所为主体进行货物的贸易买卖,交易场所承担贸易买卖中的各项风险(包括价格波动,及供应链流通),并享受承担相应的收益或损失。
我们注意其中两个点,一是以交易场所为主体进行贸易流,换句话说就平台要走账,要开发票。二是要承担风险,并享受收益(后面会有案例介绍“寄售交易”可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
大宗商品交易场所的自营理论上应该做的,其实是一个所谓“背靠背”的买卖。在这个业务中,平台不应该以赚取货物价差的利润为核心目标(如果目的仅仅是为了赚差价,那就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互联网+的贸易分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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