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盛安泰回应按开仓价结算:没有可行性

近日,中盛安泰商品交易市场就部分投资者要求按开仓价格平仓结算,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情况说明称,这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如下问题。

近日,中盛安泰商品交易市场就部分投资者要求按开仓价格平仓结算,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情况说明。

应有关部门邀请,现对于中盛安泰现有持仓平仓问题情况进行初步解释说明。

一、对于部分投资者要求按开仓价格进行平仓这一情况,经过仔细分析发现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如下问题。

1、在正常的交易过程中,开仓价格是根据市场走势而确定的,由于该市场参与人员较多,所以在开仓交易时,无论多单或空单,其开仓价格是不一致的,会出现很多不同价格的开仓单。很难进行统一的划定及平仓。

2、由于该市场执行的是类似期货的T+0交易模式,因此开仓平仓的速度很快,在某位交易者持有的过程中,其他交易者或已进行过多次交易,如果产生获利,该获利可能已经在市场中转出。

例如:A投资者做多B投资者做空,两人达成成交,成交价格为1000元/批,而当价格涨至1100元时,A投资者再与C投资者换仓(即A投资者卖出平仓C投资者买入开仓)则A投资者获利出金,其获利100元。而B投资者亏损100元。C投资者持平。而这时如果按开仓价格平仓则势必造成资金池中资金不足的问题,影响最终出金。

3、现货电子交易是零和交易,一方的亏损将是另一方的获利,而按开仓价格平仓,对于亏损方是有利的但对于获利方则是不利的。也会影响平仓出金效果。

二、以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格平仓则相对公平和符合实际情况。

首先,平仓后的资金将和冻结的资金池中的资金实际量相吻合,有利于快速解决出金问题。

其次,按结算价格平仓能相对公平的解决盈亏问题,实现速度更加快捷。同时避免繁琐计算引起的计算失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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