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玉航
3月2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
观察发现,上交所提到运用大数据进行内幕交易打击等格外引人注目,大数据运用到监管本身具有科技运用的轨迹,而笔者认为,交易所运用大数据时行市场监管其成功的关键是效率。
从中国资本市场近年发展来看,证券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但从整个市场变化与特征来看,杠杆重组所体现的内幕交易、上市公司业绩及信用体系与IPO等环节的问题来看,证券监管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
目前市场中的证券犯罪违法行为可谓更加隐蔽,其相关市场主体比如上市公司、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的分类与相关领域内的数据更是变化较快,如果能够在大数据配置专业数据处理人员,进行分析整理,并及时对于相关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与财务数据能够及时的进行一个动态监管,那么这种数据的分析整理对于市场而言是有利的。
研究发现,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正在以快速而规模的进行之中,资本市场体现的多层次推进,交易手股的股指期货、期权、沪港通等交易模式增加,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比如新三板、上海股交中心、深圳股交中心以及天津、武汉、郑州等各地的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数量达数万家之众,可以说资本市场的规模与深度正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挺进。
在资本市场的拓展过程中,证券市场最终的活跃度来自于交易的体现,监管的一线则是交易所,其监管地位非常重要。去年底以来的杠杆交易实际上已显示中国资本市场信用交易的规模也在扩大,而在市场监管方面如果不能有效的进行一个监管,那么市场就可能面临一个违规不断,违法增加 的局面,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市场面前,运用大数据技术可以说对于监管方而言,是一科技运用。
在大数据监管方面的运用来看,我们看到证监会、银行与保险监管都有推动,比如2014年,证监会则充分利用了大数据这一神器,稽查“老鼠仓”;央行征信中心控股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已经发起设立了网络金融征信系统,开始收集P2P借贷机构上报的信息;2014年,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负责统一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险信息共享平台,主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采集保险经营管理数据,建立标准化、系统性的数据体系。
诚然,在201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也开始运用大数据进行监管,但从最终情况来看,我们认为主要是效率仍需体现提升。上交所与深交所作为证券交易的集中地,是直接监管的一个最为关键部门,其监管效率如何直接影响市场效率与投资者利益,是加大打击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的最关键部位。
从中国相关金融领域来看,中国金融业的大数据库正在推进与完善之中,比如银行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底,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收录企业和其他组织信息1951万户,个人征信系统累计收录自然人数8.5亿,其中,收录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约3.4亿,中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可以说中国许多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的信息大部分包括其中;证券监管部门可以拿到全国基金公司报送的交易和净值数据、交易所可以每一时间拿到上市公司季、年财报等。
观察认为,交易所作为一线监管部门,运作大数据的直接监管关键是效率。交易所完全可在日常监管所形成的市场主体、财报质量、投资者投诉、股票价格异动、行政处罚等庞大的企业信息数据中,开展大数据监管专项研究和实践,建立科学的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对市场主体信用、违规、异常交易等数据的综合比对、分析、监测,科学筛查、及时发现涉嫌违法的市场主体,预警系统性、区域性的市场异常现象,实现精准打击的信息化监管模式,减少执法资源的无效投入和浪费,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总体而言,交易所“大数据监管”是实现金融市场监管“严管”到位的利刃,目前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年自律监管工作报告》中已看到运用大数据监管内幕交易等行为的开展,相信如果大数据监管在交易所严格与科学的开展下去,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是利多的,而这一切的关键是效率,因为交易所监管的市场主体与违法行为等数据有动态的,又是及时的,需要快速机制来判定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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