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卡热卖:变相融资OR另类期货?

业内人士指出,这项服务类似于通过相关平台和公司对指定油品进行期货和现货操作,在初期自然会面临许多问题,如企业经营模式是否成熟,金融监管是否到位等。

今年2月,油价在“十三连跌”后迎来了“两连涨”,一种新的网络产品——储油卡也在这时流行起来。消费者在买入这种储油卡后,如果油价上涨,仍可在加油时享受涨价前的价格。

而在储油卡备受青睐的同时,有关其盈利模式、风险监管、期货性质等种种争议也浮出水面。

专业律师认为,储油卡背后有变相融资的嫌疑,严重的甚至可能发展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项服务类似于通过相关平台和公司对指定油品进行期货和现货操作。

油价变动,网络囤油是否靠谱

新生事物可能多数人比较难接受,但是真的很实惠。2月买过一张1800升的储油卡,几天后油价就涨了,加上已有的折扣,每升能省1元左右。”一家储油卡的用户在留言中说道。

记者看到,在北油所和华业国际推出的产品“囤油宝”的官网上,显示了许多客户案例,从购买50升到几千升不等,个人收益折算成年化率收益率后最高的达到了45.8%。

储油卡本身的优惠也是其受欢迎的原因。例如“囤油宝”目前每升补贴0.4元。在1号店网站上销售的“油联易卡”,包括从300升到3600升不等的面额,根据购买量每升补贴0.3~0.7元。

例如1800升的93号(92号)汽油按照北京现在的油价每升6.32元计算,应为11376元,而“油联易卡”北京地区的售价仅为10296元。

当然,也有很多车主并不看好这项服务。已有近十年驾龄的刘菁女士认为,这些油卡有每个月使用上限限制,买太多用不完的话是亏是盈也很难说;而且兑换的程序烦琐,需要将加油的发票拍照上传,过一段时间才收到钱。她表示并不愿意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

亏盈难料,如何理性看待风险

在北京车主王路先生看来,储油卡更像是网络投资,而他对当前油价并不看涨,因此认为没有必要为了省一点钱而冒风险。然而,有不少看涨油价的车主选择“投资”到这类产品中。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对发卡公司本身的可靠性更为担忧,担心以后不能兑换。此外,当前油价形势复杂,出于资金安全考虑,有人表示即便尝试购买也不会购买太多。

据了解,中石油和中石化所提供的加油卡都是充值使用,消费时按当日油价扣除费用,与网上的按升购买的卡是不同的,两家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均表示没有和第三方公司有这方面的合作协议。

此前,一家公司推出过类似的加油卡,用户绑定账号后可以在网上以9.2折的价格给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卡充值。

对此中石油官方发出公告,强调通过非中国石油正规渠道充值所遭受的资金损失与中国石油无关,中国石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那么,用户预存的资金安全是否有保障呢?对此,油联(北京)石化有限公司高层负责人金先生介绍说,其合作伙伴海航云商作为发卡主体,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允许在全国开展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管理业务。

售卡所得资金统一归集至海航云商在交通银行开设的账户,资金受央行的严格监管,保证专款专用。

投资分析师吴念斌则认为,消费者对一项业务的认可跟该业务的成熟度有很大关系,而目前,多数用户反映其兑换程序、运营模式都尚未标准化,这也是很多消费者持观望态度的原因。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0)
上一篇 2015-03-12 21:57
下一篇 2015-03-13 08:21

相关推荐

  • 是谁把商品大宗类交易市场干成了“类期货”?

    本应当基于大宗商品生产流通的现货市场,也在这个市场金融化的大潮中,以所谓电子盘的电子交易,把商品大宗类干成了“类期货”,把商品权益类干成了“类证券”,甚至干脆以“微盘”、“微交易”干起了赌博盘的勾当。

    2018-04-30
    2.0K
  • 证监会:类期货不是一个法律概念 微交易(二元期权)属非法期货平台

    期货”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微盘、二元期权)都不在期货法律概念的外延之内,任何形式模仿期货的都不是期货,这些互联网非法期货平台。 近日,国家相关部委、多个省份和网络大宗商品行业的监管体系正日臻完善。 监管工作多方面展开 11月28日至12月2日,证监会与公安部联合举行了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执法培训班。在联合培训班上,证监会和公安司法机关从行政执法、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司法审判各个环节,对近年来查办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披露等典型证券期货犯罪案例进行了链条式、全方位剖析。培训期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还举办了证券犯罪办案基地授牌仪式,正式确定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以及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等五个单位为证券犯罪办案基地。 不只证监会和公安机关动作大,相关渠道监管工作可谓多点发力。11月2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宗商品现货市场经营人或由其委托的第三方仓单公示机构事先向海关备案;保税仓单持有人,应当通过公示机构对所持有的仓单进行公示,并由公示机构将仓单等信息提供给海关;交易平台应向海关提供大宗商品交割结算价等相关信息;适用“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制度的区内企业,应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辅助管理系统联网,向海关报送能够满足监管要求的相关数据。 与众多交易场所有合作关系的建行,近日正式执行的《建行与交易场所的新版合作协议》,也体现了其对风险的控制。《新版合作协议》对于风险事件和信访投诉事件进行了两点明确规定,一是交易场所原因引发群体性风险事件的,建行有权单方面暂停提供企业级电子商务支付服务或终止协议;二是建行收到信访投诉事件达到三起,即视为交易场所违反本协议,建行同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 防危堵漏常态化 为了防危堵漏,越来越多的省份亮出“新动作”,就连经济不发达的…

    2016-12-19
    5.5K
  • 证监会打非局告诉你:类期货平台与非法期货的区别

    近日,经济之声《天天315》特别专栏——《证监会打非局陈柏峰先生、中国期货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于学会律师做客直播间,教您识别真假期货交易! 经济之声:陈柏峰先生来自中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工作。三是负责对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证券期货经营咨询活动等的认定、查处。 经济之声:于律师是中国期货业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参与重要期货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代理过多起业内有影响的期货法律诉讼,拥有丰富的期货诉讼实践经验。想请教一下于律师,您觉得在期货交易领域哪些环节容易出现问题,容易出现纠纷? 于学会:期货交易领域,因为期货市场,目前主要容易出现纠纷的主要是和期货公司之间的代理环节,因为期货交易特有的交易机制有强行平仓这种特殊的交易机制,因此比一般的交易更容易发生纠纷。 今天的节目要锁定的是非法证券期货交易的话题,先来关注一个案例: 2015年9月,温州蔡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投资人”的电话,对方向蔡先生推荐,可以在家做原油、交易平台”。在分析师的指导下,当天获利2000多元,这让蔡先生心动不已!起初,蔡先生对这高回报投资还心有疑虑,但几次试探性的从平台提取部分现金的成功操作,打消了蔡先生的疑虑!看来真的是“天上掉馅饼”了。 而此时,蔡先生却不知已经一步步陷入骗子设下的圈套,在往后数月内,蔡先生的投资金额逐渐在增加,但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平台工作人员”总能编出理由拒绝蔡先生提现的申请。直到今年1月份,蔡先生投资了200万的账户亏了只剩几百元后,才发现被骗。 经济之声:从温州乐清警方破获的这起系列网络虚拟大宗商品为交易标的的平台特别多,发生纠纷的事件也很多,上述案例是比较典型的一种诈骗手段。 经济之声:为什么这些现货市场,因为以前的现货市场不能满足贸易的需要,所以设计了期货市场。期货交易有几个特点:第一个就是保证金交易”。 第二个叫双向交易。和保证金交易还有双向交易,这两个特点都是增加交易…

    2016-11-08
    6.0K
  • 现货交易品种大面积下线 政策持续收紧,整顿日趋严厉

    政府虽然不可能对整个市场“一刀切”,但仍会以审查整改的形式进行行业整顿,执行力度也会大于以往,因为国家层面已经开始注意到大宗商品电子盘交易行业井喷式发展与此前设计的初衷背道而驰。

    2016-05-29
    1.9K
  • 现货市场为何投诉高发?交易所审批、监管部门分割

    由于部门分割,现货属于商务部门管理,期货则由证券部门管理。不法分子利用的正是两者之间的模糊地带。从现实来看,遏制类似非法平台,关键还在于监管。

    2016-03-21
    3.7K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