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今年6月24日将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零批次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20时(北京时间);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20时(北京时间)。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新疆高考招生将推进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改革,试点分段填报(修改)志愿,实行本科三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本科一、二、三批次均设置一个完全平行志愿组,可分别填报七、七、六个院校志愿。同时,在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一批次、高职(专科)二批次试点分段填报(修改)志愿,即在6月20日至7月1日,考生可填报从本科零批次至高职(专科)二批次志愿(本科零批次志愿按规定时间完成填报)。
录取期间,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
据悉,新疆今年在录取批次上也有所调整,2015年我区高校招生录取共分11个批次,依次为:本科一、二批提前批次(本科零批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三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一批次、高职(专科)二批次。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所在批次之后投档录取。
双语班志愿填报方式也将进行调整。据悉,自2015年起,文科综合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的双语文科班考生(模式一)只能填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其他双语班考生均可填报双语班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不可填报汉语言、民语言和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
新疆招办提醒,目前已在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均不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办法,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