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2015年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鼓励交易场所创新模式和品种(深府办〔2015〕8号),以下是文件全文:
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带一路”战略和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的系列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湾区经济和加快前海蛇口自贸区开发建设等中心工作,明确2015年深圳金融改革创新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推动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中心城市地位和影响力,现就我市2015年金融改革创新重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速推进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提升自贸区金融服务功能
(一)争取在前海蛇口自贸区内探索实行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在账户设置、账户业务范围、资金划转和流动监测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等配合)
(二)争取蛇口区内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和深港企业间开展跨境委托贷款业务。(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深圳银监局、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等配合)
(三)争取前海蛇口自贸区内银行机构探索从境外吸收同业存款融入人民币资金并向境外机构发放贷款。(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深圳银监局、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等配合)
(四)争取降低跨国企业集团在深圳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准入要求,吸引更多跨国公司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在深圳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市金融办等配合)
(五)引导银行机构开展境内人民币信贷资产转让和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争取前海蛇口自贸区内银行机构与境外同业开展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牵头,深圳银监局、市金融办、前海管理局等配合)
(六)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企业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将一定比例的资金调回使用;推动深圳法人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境内分支机构、附属机构的营运资金。(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别牵头,市金融办等配合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