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兰溪汇丰贵金属交易市场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交易场所白银交易规范整顿工作的公告》称,按照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交易市场将对上市交易的现货白银予以规范整顿。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贯彻落实交易场所白银交易规范整顿工作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交易场所白银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浙清领〔2015〕1号)文件的要求,本交易市场将对上市交易的现货白银予以规范整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
自2015年8月11日开始执行如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浙清领〔2015〕1号文件要求规范交易模式,新模式及其上线日期另行公告。
(二)暂停新增白银客户、暂停新开白银仓单(原有持仓需要平仓的除外)、暂停新增白银交易保证金,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三)对照《省金融办关于印发<浙江省交易场所白银交易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浙金融办〔2015〕36号)要求,对原有交易商进行规范。
1、自2015年8月11日起,现货白银交易保证金比例统一调整为10%。
2、保证金资金账户余额低于30万元的交易商于2015年9月10日4时之前将白银仓单全部转让并退出白银交易。
3、自2015年9月10日6时起交易市场将针对不符合前述条件的交易商的白银购销持仓量采取代为转让等措施,由此产生的亏损由各交易商自行负责。
二、风险提示
各会员单位及交易商(客户)应对白银交易的规范整顿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应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一)2015年8月11日起,由于交易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持仓量逐渐减少,可能会出现强行自动平仓、成交难度加大等情况而导致损失。
(二)2015年9月10日6时起,对不符合条件的交易商的白银购销持仓量采取代为转让等措施,可能会造成损失。
(三)规范整顿措施带来的其他影响可能导致损失。
(四)各交易商做好相应安排,以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兰溪汇丰贵金属交易市场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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