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镇江商品交易中心公告称,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类非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交易市场对会员单位及客户做出“四个严禁”的规定。
1、严禁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以任何形式进行代客操盘;
2、严禁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方式引诱客户进行交易;
3、严禁会员单位及从业人员干涉客户正常交易;
5、会员单位必须有义务和责任提醒客户在交易过程中所存在的潜在风险;
6、客户应严格按照《客户协议书》的条款及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的内容,切勿委托他人代客理财,勿随意轻信他人提供的点位参考和承诺收益。
请各会员单位及客户严格遵守上述公告事项,若违背上述事项行为,交易中心将按照苏政办发〔2015〕7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和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坚决查处。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