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发布新品种上市交易的公告,以下三个品种将于8月17日起正式上市交易。
一、聚丙烯PP1601:
1、最后交易日为2016年1月14日,交货日为2016年1月15日。
2、最大总订货量为 50000 吨。
3、电子合同和交货合同详见浙塑市[2015]14号文件。
4、质量标准、质量品级差价、推荐交收品牌及差价详见聚丙烯(PP)交收品牌,交货仓库及地区差价详见聚丙烯(PP)交货仓库及地区差价。
5、《存货凭证》中所载明货物的生产日至交货日超过十二个月的货物,卖方按每月30元/吨向买方补贴贮存超期差价。贮存超期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二、聚乙烯LL1512:
1、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12月14日,交货日为2015年12月15日。
2、最大总订货量为 50000 吨。
3、电子合同和交货合同详见浙塑市[2015]14号文件。
4、质量标准、推荐交收品牌、替代品级差价详见聚乙烯(LLDPE)交收品牌,交货仓库及地区差价详见聚乙烯(LLDPE)交货仓库及地区差价。
5、《存货凭证》中所载明货物的生产日至交货日超过十二个月的货物,卖方按每月30元/吨向买方补贴贮存超期差价。贮存超期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三、ABS树脂JZABS1511:
1、最后交易日为2015年11月16日,交货日为2015年11月17日。
2、最大总订货量为 50000 吨。
3、延期交收补偿费率为0.05%/日。
4、电子合同和交货合同详见浙塑市[2015]15号文件。
5、质量标准、推荐交收品牌、替代品级差价详见ABS树脂(JZABS)交收品牌,交货仓库及地区差价详见ABS树脂(JZABS)交货仓库及地区差价。
6、《存货凭证》中所载明货物的生产日至交货日超过十二个月的货物,卖方按每月30元/吨向买方补贴贮存超期差价。贮存超期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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