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利用四川某公司设立的集中交易平台,以白银现货交易为诱饵实施诈骗活动,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
日前,检察院对该公司及四川某公司黄某、刘某等11人以涉嫌诈骗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 案情摘要
2013年11月至2014年8月,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通过QQ等方式在网上招揽客户,利用四川某公司设立的集中交易平台,诱骗投资者参与所谓的白银现货交易。
投资者上当后,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再谎称能提供专业指导,骗取投资者账号密码,擅自操作投资者账户,通过不断刷单赚取投资者高额交易手续费、仓席费等费用;同时,该公司与四川某公司共谋合作,操控集中交易平台,与客户对赌,侵占客户资产。
2014年7月,受害人向重庆市公安机关报案。经重庆市公安机关侦查,该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和四川某公司共非法获利1200多万元,涉案的受害投资者达300多人。
二、 风险提示
不法分子往往以高收益为诱饵,说白银交易“投资小、收益大”,只要跟着“老师”做,就可“收益翻番”,诱导投资者参与白银交易,诈骗投资者钱财。
投资者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轻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有人通过劝诱投资者参与白银交易骗取钱财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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