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发布《关于停止委托受托业务及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相关规定,和省市清整办的要求,经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研究决定,原委托受托业务将于2015年8月28日闭市后停止,仅保留现货挂牌交易。
交易所委托受托业务停止后,现存续委托受托业务会员权益按2015年8月28日闭市结算委托受托价记入会员账户权益,存续期间委托受托业务本金和收益保持不变。
交易所近期将对拟升级的现货挂牌交易系统广泛征求交易商会员、授权服务机构意见,并报备监管部门后上线。交易所重组方案适用于交易所和泛融网所有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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