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四川省商务厅印发《“互联网+商贸流通”实施方案》,提出要打造特色行业跨境电子商务优势,支持区域性、综合性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挖掘一批有竞争优势的优质产品。以下为《方案》全文。
“互联网+商贸流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55号)文件精神,推进互联网与流通产业的深度融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商贸流通中的生产要素配置、优化集成作用,集聚优势资源,将互联网创新成果深入应用到商贸流通领域,提升商贸流通业发展模式的创新创造能力,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释放消费潜力。
重点在传统产业电子商务应用、农村电商、跨境电商以及电商进社区等方面创新流通方式。力争到2017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培育5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龙头,打造5个在全国行业发展水平领先的本土平台。
(二)创建5个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家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20个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1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0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5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20个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打造10个商贸流通转型典型企业,培育10个网络服务品牌。
(三)培育10个省级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基地),打造10个海外商标品牌,建设美国、欧洲等地海外仓,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占进出口总额的10%以上。
(四)全省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超过2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2600亿元,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5%,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位居全国前5。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大力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1.深入推进“全企入网”工程,选择在传统生产企业、名优特商品(含老字号、著名商标)企业、农产品企业等10个企业开展运用电子商务强化供应链管理示范,推动传统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模式。(责任处室:电商处)
2.培育和认定一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城市,争取国家电子商务示范,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电子商务改革创新示范工作。推动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及川酒川茶、文化旅游、家居、鞋类、农产品等专业性、垂直型平台。(责任处室:电商处)
3.加快构建“众创空间”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择优推进建设一批产业链完整、集聚效应明显的电商集聚区。(责任处室:电商处)
4.推进国家级移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探索政府公共服务和产业政策环境建设的新模式,注重产学研合作机制,使示范基地成为电商服务企业、应用企业的集聚地和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处室:电商处)
5.建成并运营四川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优化升级“天府网交会”等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中建电商谷等重大电商项目建设,引进5家知名电商企业建立区域性总部。
推进电子商务在政务、交通、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建立城市服务新体系。(责任处室:电商处、服务业处、市建处)
6.加快申请全国性网络支付牌照,培育非金融机构争取国家第三方支付许可(含跨境支付)。
制订《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组建方案》,力争设立电子商务发展投资基金,推进商业银行结算网络与电子商务企业线上交易数据互联互通示范,开展供应链融资服务。(责任处室:电商处)
(二)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7.加快农村传统流通网络的信息化改造。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整合万村千乡、邮政、供销、交通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商贸流通资源,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责任处室:市建处)
8.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在全省全面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成功经验。鼓励各类电商、物流、商贸流通、金融等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提升和运营。
引导本地农业生产商贸企业、农业合作社利用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开设电商专区或旗舰店,开展农产品网上批发、零售和产销对接。
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对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进行网上批发分销、线下配送业务,引导农民开展订单生产。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的制订和追溯系统的应用等支撑体系建设。(责任处室:市建处)
9.提高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水平。支持农资、农机生产和供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打造扁平化的营销渠道,将“万村千乡”农资店改造提升为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为农民提供优质、实惠、可追溯的农业生产资料。(责任处室:市建处)
10.丰富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内容。鼓励服务业企业、金融、通信、能源等行业融入农村电商发展,叠加农产品网络销售与公共服务功能。让农民通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享受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商品和服务。(责任处室:市建处)
(三)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11.建成省级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综合服务平台,开通海关、检验检疫等服务,逐步实现支付、退税、营销等服务功能,鼓励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入驻。(责任处室:电商处、外贸处、贸发处)
12.学习借鉴宁波、重庆、杭州等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经验,加快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方案。(责任处室:电商处、贸发处)
13.复制借鉴试点政策的平行运用,加快成都双流跨境电商基地建设,支持绵阳、泸州、资阳等地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拓展成都空港、青白江铁路口岸功能,利用快件中心、保税物流中心开展多种模式的跨境电商业务。(责任处室:贸发处、外贸处)
14.打造特色行业跨境电子商务优势。支持区域性、综合性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在汽配、家具家居、川茶、农特产品等领域进行重点转型培育,挖掘一批有竞争优势的优质产品。(责任处室:贸发处、外贸处)
15.在节点城市的中心区域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体验店,试点鼓励外贸流程一体化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通关、仓储、融资等服务。(责任处室:电商处、贸发处、外贸处)
16.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建设海外仓、体验店和境外服务网点,培育自有品牌和自建平台,拓展营销渠道,增加消费品进口。(责任处室:贸发处、外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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