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中院对一起团伙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
该诈骗团伙两次通过建立虚假的现货交易平台,假冒操盘手,以高额回报做诱饵,吸引投资“大宗商品交易”,先后分别骗取资金1700多万元、86万余元,两次诈骗受害者共有100多人。
涉案团伙在明知自己不具有期货从业资格,及未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期货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注册成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通过上海×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大宗商品交易软件,并虚假开设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再与重庆易×付科技有限公司的签订协议,将虚假交易平台与易×付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接进行运作。
同时,他们以平台为幌子,向全国各地招募代理商,由代理商组织业务员通过电话的方式,对外谎称有内幕消息、内幕操盘,可以提供以10倍杠杆操作的形式,在交易平台进行买卖获利,诱骗被害人投资。
骗局是这样具体操作的:第一步,对外谎称有内幕信息,在交易平台通过买卖,在开始阶段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第二步,诈骗分子以投资者资金少为由,将投资者排除在外,并让投资者追加资金至15万元。
第三步,在追加资金初期,投资者仍可获得盈利,此时诈骗分子会劝说投资者加大注入资金。而这时,已达到诈骗团伙目的。
第四步,注入资金后,在第三次操作时,各代理商会让投资者全仓操作,主要是为了让投资者做空,这样投资者就没有多余的保证金了。当K线下行时,还没有到诈骗分子给定的点位时,突然被注入大量的资金,有数百万或上千万元,由于投资者的保证金不足,被系统强行平仓一部分。在高点位时,诈骗分子又以减少损失为名,让投资者全部高点位抛出。如此一来,投资者的50%资金就化为了泡沫。而这时诈骗分子会称这是个失误。
第五步,第一次赔钱之后,诈骗分子会告知投资者将有更大一波行情要做,要求投资者增加资金。小心了,这是更大的一个陷阱。而如果此时投资者不追加资金,诈骗分子还会代投资者操作一次。但前后两次的操作下来,投资者的总资金只剩下40%了,然后诈骗分子就不再理投资者了。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2013年8月至11月期间,文×伙同同案人李×(另案处理),通过上述手段,注册茂名市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命被告人吴×胜、周×为业务总监,开设虚假的鑫×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通过上述手法实施诈骗,骗取金额1700多万元,受害人有100多名。
随后,2014年2月至6月,他们以同样的方式,注册湖南聚×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命吴×胜为业务总监,开设虚假的聚×农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并以同样的手法实施诈骗。诈骗金额共计86万余元,受害者3人。目前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