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扬州开发区法院在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一宗非法经营案件,这是多个投资公司合建“山寨期货平台”,涉案金额逾千亿。该案涉及面之广、涉案资金之多,为扬州非法经营案件审判之最。
案发获利百万却无法兑现,扬州股迷报警
事情还要从2012年说起,当年年中,对期货、炒股颇为着迷的扬州人王潇(化名)被广东一家黄金交易平台所吸引。随即也参与其中,前后投入了几十万元的本金。
由于王潇经验十足,很快就把期货炒到了近200万元,但问题也紧接而来。当他准备把期货出手的时候,账号却莫名其妙被查封了,不仅100多万的利润拿不到,几十万的投入也打了水漂。王潇找到了广东某黄金期货交易平台的老板,但对方很快把问题推给了河北代理商。两方面互相踢皮球,这让王潇提高了警惕。他随后发现,这个期货平台很有可能是非法的。2013年3月,王潇向扬州市公安局油田分局报了案。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王潇所反映的情况属实。该案的“源头”在广东省广州市,而涉案的下线组织涉及广东、浙江、河北、河南、安徽等全国多个省份,被害人则涉及面更广。也正因此,该案最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告破“山寨”期货平台,非法经营额超千亿
据了解,因案情重大,公安部随后召集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在扬州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的侦破、分工、管辖等作出了明确部署。2014年2月1日,随着最后一名嫌犯的落网,这起搭建“山寨”期货交易平台案最终成功告破。
警方查明,2012年3月9日,广州人卫某与深圳一家网络技术公司、香港某科技公司分别签订了信息系统开发合同,共创建了两个非法的黄金期货交易平台。此后,卫某以广州A贸易有限公司、广东B投资有限公司名义,未经中国证监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在互联网私自分别注册了两个非法网站,提供多个黄金、白银交易平台,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交易机制,已具备期货交易特征。经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广州市A贸易有限公司、广东B投资有限公司的经营行为属于非法组织期货交易的活动。
经专项审计认定:从2012年3月到2013年4月,该案非法经营额达1135.84亿元人民币,违法所得5718.02万元人民币。
揭秘发展下线拉客户,运营方式像传销
作为该案主犯,1983年出生的卫某在广州当地小有名气,名下有多个产业。早在案发前,他听说建黄金期货交易平台很赚钱,遂决定试一试。此后不久,卫某就与他人合谋,在互联网上搭建了这个非法的黄金期货交易平台。而据介绍,卫某所搭建的这个期货平台类似于地下私彩赌博网站,并未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交易平台搭建完毕后,卫某将国内多家投资公司发展为下线,通过他们吸引人到这个平台交易。也正因此,这个非法的交易平台才会在短短1年时间里,做到非法经营额超过千亿的“业绩”。为了谋取利益,卫某等人除了收取不菲的交易费用外,还通过“吃掉”炒家亏损的钱敛财。也正因此,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卫某等人就从中获益数千万元。
进展8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诉
12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该案已由扬州市开发区检察院向开发区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卫某及其一级代理等8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如今参与炒黄金期货的人越来越多,现代快报记者查询相关法律获悉,我国的法律对期货交易平台的管制相当严格。而2011年12月20日,公安部、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指出: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是唯一合法的开展黄金交易的交易所;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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