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公函,批复同意贵州中晟环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入运营。批复条例细则明确了六项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明文规定严禁从事黄金、原油、成品油、邮币卡等法律法规明确不能经营的产品经营。六项要求如下:
一、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产品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二、严格按照现货交易规程进行交易,严禁进行期货或类期货运行;
三、非经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批准不能从事金融或类金融产品经营;
四、严禁从事第三方及互联网支付业务;
五、严禁从事黄金、原油、成品油、邮币卡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不能经营的产品经营;
六、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按时报送经营情况及会计报表等资料,并参加每年年检。
六项要求中,其他均为常规要求。第五条禁止的黄金,早在2011年,证监会就已经明确只能由上海黄金交易所经营。原油、成品油今年商务部也明确不同意大宗商品交易所经营。这两项实属正常。不过邮币卡不能经营却属首次,或许认为大宗商品不包含邮币卡?或者是因为近期邮币卡电子盘市场风起云涌,风险加大原因?
事实上,贵州已有交易场所开设邮币卡交易中心,此项批复要求仅限于新开设的交易场所还是可以追溯到已有交易场所,现在还不得而知。不过由于邮币卡属于文化产品,可以由文化厅批复,交易场所通过成立独立的邮币卡交易中心就可以规避此项批复,因此影响预计不大。
附:1.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贵州中晟环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入运营的批复
2.贵州省商务厅关于同意贵州汇通盛世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入运营的批复
【推荐阅读】
贵州新批两交易所 明文规定不许从事黄金、原油、邮币卡等产品经营
监管寒冬来临!传银监会酝酿交易场所需获“结算牌照”方可对接银行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