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广东省政府召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会议。会上正式印发了《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及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份行动计划。
去产能方面,方案要求,推进“僵尸企业”分类处置。鼓励非国有资本依法参与国有“僵尸企业”改制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珠三角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出台粤东西北产业园区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强产业转移总体布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交通、能源、电信、公共服务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珠海—巴基斯坦瓜达尔港等一批合作项目。
广东明确,到2018年底,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其中,到2016年底,全省国有关停企业全部出清;2017年底,全省国有特困企业基本脱困。严格控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生产能力,将钢铁产能控制在4000万吨以内,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亿吨以内,平板玻璃产能控制在1亿重量箱以内,造船总能力控制在800万载重吨以内。
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僵尸企业不同于因问题资产陷入困境的问题企业,能很快起死回生,僵尸企业的特点是“吸血”的长期性、依赖性,而放弃对僵尸企业的救助,社会局面可能更糟,因此具有绑架勒索性的特征。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到2016年底,广东省国有“僵尸企业”中,将有2333户关停企业全部出清。特困企业为1052户,要通过兼并重组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两年内基本实现脱困目标。而对于非国有“僵尸企业”,主要依靠市场机制实现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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