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炒原油亏损状告东南大宗败诉:缺乏证据证实

原告邓某在东南交易中心101号会员——汇通伟业公司开户,参与东南油500桶、白银15KG的投资交易,亏损数额较大。为此,邓某将东南交易中心和建行临汾鼓楼支行一并告上法院。

日前,福建东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刊登一篇题为《法院认定东南交易中心是合法第三方平台 驳回交易商诉讼请求》稿件。

稿件中称,原告邓某在东南交易中心101号会员——汇通伟业公司开户,参与东南油500桶、白银15KG的投资交易,亏损数额较大。为此,邓某将东南交易中心和建行临汾鼓楼支行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判处东南交易中心非法进行期货交易、建行临汾鼓楼支行承担连带责任。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辩论焦点集中在东南交易中心是否合法合规,双方的交易是否有效,双方是否存在委托理财的关系。

法院听取双方辩论后,法院认定被告东南交易中心是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及相关服务,与原告邓某不存在委托理财合同关系或买卖合同关系。而针对原告邓某的其他诉讼主张,法院认为缺乏证据证实,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定,驳回原告邓某的诉讼请求,并由原告邓某承担案件受理费。

据了解,类似诉讼在国内早有先例,如去年在深圳,多名投资人联合起诉深圳某交易场所,引发舆论关注,但最终败诉。此次山西地区的诉讼判决也不出人意料。连续多次判决维权人败诉,这给现货交易场所拒绝不合理要求一些底气。

但令人担忧的是,如今的维权行为极少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公正解决,而是试图通过聚集形成群体性事件,迫使政府部门介入,给交易场所压力,迫使交易场所让步。这种事实上的有法不依行为给现货行业带来诸多困扰,对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反而不利。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

(0)
上一篇 2016-03-11 21:15
下一篇 2016-03-11 21:36

相关推荐

  • 贵州中进顶风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 号称300%盈利空间在微信群拉人投资

    “贵州中进工艺品投资,与交易品种。 当下,针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整活动仍在继续,为顺利通过验收保住牌照,分散式柜台交易,没有庄家操盘,行情走势透明化,跟随国际走势而定,产品都是有实物线下支撑的,并且是国家扶持的投资项目,你说能不能玩?” 不过,“小芳”的上述说法却与《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明显不符。《办法》明文规定,现货商品交易模式和类似证券发行上市的贵金属、石油、清理整顿商品现货类交易场所“回头看”活动现场检查审核意见书中提到,贵州中进等5家交易场所符合“回头看”活动相关规定和要求。有此背书,无疑给交易场所吃了定心丸,莫非这就是贵州中进的勇气来源? 为核实网传消息的真假,并了解贵州省商品现货类交易场所是否能开展“小芳”所述的交易模式,记者向网传发布这份文件的贵州省商务厅进行求证,但截至发稿,记者多次和贵州省商务厅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进行联系,皆无人应答。 贵州中进官网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您提供的网址我这里无法打开。从好的方面讲,可能是我们

    2018-07-27
    2.8K
  • 私设平台从事电子现货交易该当何罪?非法经营与金融创新的边界在哪?

    司法机关在行为人主观心理判定、非法经营与金融创新的界分、刑事证明标准把握等问题上存有分歧。

    2018-07-07
    3.2K
  • 商品交易场所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到底是“诈骗罪”,还是“非法经营罪”?

    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的案件,相对处罚力度更大,被告人刑期也更长。以“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的案件,相对来说刑期较短。

    2018-03-25
    9.6K
  • 投资者资金被盗牵出窝案:四川玖鑫大宗伪造政府批文 设立对赌平台

    经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认定,其行为符合“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的特征,即“玖鑫大宗”平台为不受监管的对赌平台,涉嫌非法经营罪。

    2018-01-30
    2.4K
  • 无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现货交易平台乱象中的行为定性

    建议相关部门在清理整顿现货交易市场的过程中,对确实存在操纵价格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予以规制,对于诈骗行为不明显、主观恶意不深的参与者,应当参照规范交易所的相关措施使其规范化。

    2018-01-02
    8.4K
已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