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云雾飘飘2015
浙江新华大宗交易平台(注册号:330106000275253,法人:徐箐)、其会员032号——浙江百诺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注册号:330106000306890,法人:俞浴民)、旗下代理商——哈尔滨融汇鑫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号:230103100350690,法人:杨晶),三者构成了整个利益链条。
(—)涉嫌非法经营
(1)商务部沈丹阳在今年9月答记者问时明确表态,没批准任何一家交易市场从事原油和成品油交易。
(2)新华大宗工商登记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为大宗商品提供现货交易平台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市场管理服务,金融信息服务,投资信息服务,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相关商品进出口贸易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而原油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第三类易燃液体(第2项中闪点液体),而新华大宗没有资质经营化学危险品——原油,因此属于非法经营。
(3)打着政府的批文,而客户去政府实地咨询,政府明确表态根本没有给新华大宗批文,而新华大宗一直以政府批文、合法经营为名到处开展业务招揽会员、代理商。其行为违反《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第六条规定
(二)涉嫌诈骗
(1)以欺骗的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置骗局。打着现货的幌子经营期货。现货交易必须100%实物交收、100%实物协议转让(而不是合约转让)、100%现金结算,同一品种持续挂牌交易间隔不得少于五日即,T+5交易机制。新华大宗交易采用集合竞价,T+0全天22小时交易,低保证金5%高杠杆(20倍)交易,采用标准化合约,当日无负债结算。
他们所谓的实物交收,对外宣传就是全国各大加油站可以提货,他们明明标榜做的是国际原油,却说可以提取成品油,这明显就是欺骗,参与此类交易的目的仅是参通过价格涨跌套利,以平仓对冲方式了结,与期货交易无异。
期货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未经证监会批准不得设立期货公司,新华大宗没有取得期货经营资质,却行期货之实,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年38号文件。中国证监会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办公室处长胡经生做《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清理整顿的政策解读与案例分析》时讲过,真正的现货市场不需要频繁交易,政策本意就是要让大宗商品现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遏制投机,回归现货市场。
(2)新华大宗采用了反编译数据,用国际期货原油(还有贵金属铜)的走势作为成交价格,说成是与国际接轨,无庄家控制。而实际他们采用的做市商制(即买即卖秒成)没有成交队列,既然是做市商,就应该有独立定价权。
证监会清理整顿办处长胡经生说:“贵金属采用了境外盘,加点差,如果连自己的价格都没有,这只能说明市场炒作的就是一个符号,和赌*博平台没什么区别”。这只是榨取客户的资金的一个隐蔽手段,让客户认为国际盘不可控,心甘情愿地上当受骗。名为投资,实为暗中对赌我们止损,他们赢利。即对赌平台模式,其本质特征是——交易平台(例如2014年央视315晚会披露的天津某贵金属交易所“现货白银”业务)代理商通过引用其他国际市场价格行情与客户进行方向相反、头寸相同、互为对手的交易,客户赢则输金示诚、客户亏则笑纳其本。
这种交易模式在保证了表面上的客户成交平顺同时,却在实质层面剥夺了客户资金、意志参与交易标的(石油)价格论证的过程,如同足球彩票中无论参与者投多大资金都无法改变球队结构,无法影响球队发展,只能押注比赛结果,这也是投资与赌*博的区别所在。然而,业务员或出于无知、或出于蓄意,都将做市商对赌说成投资,这其实是利用了人们主观中存有的一般常识,让参与者形成了自以为在投资的重大误解,其后果当然是令其参加了本不欲参加的交易。
而代理商却让他们所谓的分析师、投资顾问指导客户赚取他们的钱,请问客户能赚到钱么?庄家会亏自己的钱吗?更为过的是,代理商还可窥视客户的交易,(这是他们在打广告时宣传的),这说明他们不仅开赌*场,而且还抽老千,这算不算诈骗?
(3)假称资金由第三方银行托管,骗取客户信任。因为大家相信银行是国家开的,钱在银行里自己的账户上大家放心。但事后查证,我开始的几次人金,对方名字那栏,竟然什么也没有,只是活期转过度,我的钱转到哪了?我不知道。后几次入金转到了新华大宗交易中心19000101040022895的账户上,我的钱为什么没在我的账户上,而到了平台账户?
在合法的交易平台,客户入金后在没有下单或平仓前,客户资金产权在银行监管下仍属客户所有。而新华大宗现货交易平台的非法交易流程是:客户入金后银行支付机构并没有控制这些交易备用金和保证金,直接划拨到现货交易平台帐户,被交易平台挪用(连利息都被非法占有),待平台另用一套虚拟资金对赌软件和客户绞杀骗空后形成巨额手续费和头寸(所谓客户亏损,实为非法占有),他们就把此前挪用的资金变成了可分*赃的非法占有资金。这当中,银行充当了洗*钱和诈骗的帮凶。请问这是不是诈骗?
(三) 业务员涉嫌盗窃
(1)他们的从业人员所谓的“投顾”,在不具备证券、期货资质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交易策略,保证收益承诺,从行为的客观后果出发,这其实是利用客户交易产生手续费。手续费中的一部分,能够为从业者的佣金制度的特点在巧妙地窃取本属于客户的财产,而为客户造成损失便是涉嫌触犯“盗窃”的形式要件。
(2)主观通过努力,让客户频繁操作获取佣金的动机,也构成了赚取不当得利的目的要件,也是客户造成损失的一个诱因,因此业务员的行为定性为“盗窃”嫌疑毫不为过。
【被骗经过】
8月的一天我接到一个新华大宗032号会员下属融汇鑫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融汇鑫晟公司)业务员牛鹏飞的电话(号码:18246028173,QQ:1544868809),说他是搞原油现货的,现在股市闹股灾,人们现在都改做原油了,而且他们采用的是国际盘,是没有庄家控盘的,并且采用的是T+0模式,既可以买涨也可以买跌,双向都可以赚钱,22小时行情,下班以后也可以操做,资金进行银行三方存管,保障资金安全。
随后他加了我QQ并在QQ上不断发客户的账单说今天赚多少钱,明天赚多少钱,实际都是他们自己做的模拟账单。同时两个方向都做,哪个方向的单子赚了就晒哪个账单,不断的诱惑我。
因为在股市上亏了钱,也想找个更好的投资渠道来挽回损失,就有些动摇,我问他你总说赚钱,那万一方向做反了怎么办?他说你不用担心,由老师指挥操作,方向反了老师会及时告诉你止损,小损失,大盈利,只要你严格按着老师的要求做,保证赚钱。
我想也是这个理,即使不会也会有50%方向选对的概率,何况有专业老师带着操作呢。并保证老师有70%-80%的准确率。
之后几天他又不断邀请我到他公司看看,我被他天天晒单,又说我们都是本市的不可能害你,我将信将疑。一天我就应邀到他公司看了看,在他公司他给我看了他的工作地,并先让我把身份证给他拍了照,事后开户用,说不管你做不做都没事。
我还是不完全相信他们,我要他的客户QQ想了解一下客户的情况。他开始不给,说不能透露客户的信息,他看我犹豫,就是给了我一个QQ号说是客户的,并不让我说是他给的,我答应了,回去我加了这个QQ。这个人(现在想可能是他的托)说他也是在股市亏钱了,现在做原油现货,这个比股票好做,他做了不到两个月,投了12万就赚了7万多,而且还只是周三周四做。由于认定他是客户,而且聊得很投机,我对他的话彻底信服了,以为真的找到了好的投资项目,就下决心加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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