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在某些网站上出现一篇数千字“揭露”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的文章,一时间东交所受到舆论的猛烈攻击。昨天,东交所的反击来了:一篇题为《从东交所胜诉看现货交易平台“违规”》文章出现,借助法院判决对各种攻击的论点进行了驳斥。
反击:《从东交所胜诉看现货交易平台“违规”》
近段时间,一场关于“违规”的舆论风暴正在现货交易行业内肆虐,愈发猛烈的负面舆论和更为严厉的政策监管考验着中国现货交易市场。
不可否认,在行业内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背景下,部分平台违规造成的负面舆论确实存在。但不知何时开始,从投资亏损到“平台必然违规”,进而投诉维权,似乎已经成为多数现货投资失利者的惯性思维,这使得一些正规交易平台正在沦为“违规舆论”的牺牲品。
近日,记者从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简称东交所)处了解到,该交易所于近期刚刚收到两份民事诉讼终审判决书。根据判决书,陈姓投资者与薛姓投资者在东交所平台投资亏损后,先后起诉东交所违规,要求法院判定其在东交所的相关协议及投资行为无效,返还全部合同款并支付利息。对于两份诉讼,法院经过一审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两位投资者原告的全部诉讼要求,判决交易所方胜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两案涉及的焦点之一在于东交所是否依法设立,是否属于非法期货。对此法院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大连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检查验收相关事宜的复函》,东交所是部际联席会议同意保留的交易所,根据大连市金融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设立辽宁东北亚贵金属交易所的批复》,东交所亦经金融监管机构设立,东交所系依法设立,不存在非法设立、平台违法、非法期货交易问题。
两案涉及的焦点之二在于,东交所是否存在任意操控行情、调整K线导致原告亏损,东交所是否应当承担原告投资损失。法院认为,原告投资者进行交易操作均是自己独立完成,其对交易风险有充分认知。原告投资者诉被告东交所操控行情、调整价格K线,但并不能明确指出哪一笔交易系东交所操控行情、调整价格K线,相关诉求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两案涉及的另外一个焦点在于,东交所是否实际占用了原告投资者的款项。法院认为,交易所提供交易平台服务,并不参与具体交易,原告通过其交易账户实现入金、出金、建仓,故被告东交所并未实际占有原告款项。
东交所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交所是经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审核批准建设的正规交易平台,交易所坚持合法合规经营,同时重视会员单位合规经营,严禁虚假宣传、诱导开户、指导喊单等行为,始终将投资者权益放在第一位。同时,东交所积极创新交易模式和交易系统,例如其“子午线”交易系统已经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安全性得到充分论证。
上述人士同时呼吁,行业应注重加强各方契约精神建设,为行业发展注入诚信基因。同时,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担能力理性投资,切勿人云亦云,盲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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