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符合越来越严格的监管要求,不少现货交易场所或主动提高保证金,或提高投资者的准入门槛(详见《2016年以来近30家交易所下线交易品种或提高保证金》)。现货交易所被迫进行转型,行业洗牌大幕开启。
提高保证金
5月9日,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发布通知称,自5月23日起对客户保证金比例再次进行上调,权益在5万元以下保证金比例为20%,5万元至10万元为15%,10万元至2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5%,20万元以上保证金比例为10%,同时,持仓保证金比例由原来的15%、12%、8%上调为20%、15%、10%。
在此之前,天贵所已经进行了两次保证金比例的调整,且一次比一次高。
3月1日,天贵所要求所有动态客户提高建仓保证金比例,5万元以下客户保证金比例为12%,5万元至1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0%,10万至20万保证金比例为10%;2月29日,要求所有固态客户保证金比例暂不做调整,保证金比例执行标准仍然为8%。
4月18日,天贵所再次要求客户保证金比例有所上调,其中,动态客户权益低于5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5%,5万至1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2%,10万至2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2%,20万元以上保证金比例为8%,同时,持仓保证金比例也由原来的12%、10%、8%、5%分别上调为15%、12%、12%、8%。
此外,3月23日,天贵所发布通知称,为规范会员经营展业的合规性,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提示全体会员加强工作人员及居间人合规管理,会员工作人员及居间人向客户介绍业务时应充分揭示风险,禁止虚假宣传、向客户做获利保证、违规提供操作建议、代客理财等违规行为。全体会员切实遵守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地经营。
提高准入门槛
不仅仅是保证金比例,部分交易场所也提高了投资者的准入门槛。
5月5日,南宁(中国-东盟)商品交易所发布了一则“关于调整现货分销业务合格客户准入条件”的通知,要求自5月16日起,交易所现货分销业务新开户的客户入市准入条件作出四方面的相关调整:一是客户个人名义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二是客户具有2年以上的证券交易成交记录;三是客户开户年龄限制要求在18至55周岁;四是会员单位必须对客户在开户资料审核前做好电话回访录音并存档,交易所将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合规检查,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确认、业务规则、风险揭示等。
厦门两岸商品交易中心近日也公告称,自4月18日起,交易中心交易商资金账户初始激活门槛调整为账户净资金2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
浙江新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此前发布通知,自3月24日起,将个人交易商的开户条件调整为:首次入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十万元且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自3月24日(周四)起暂停新华铜各品种新建仓。自3月30日(周三)上午8∶00起所有产品保证金比例统一调整为20%。
地方出台监管细则
业内人士指出,加速合规与各地监管机构出台的监管细则,落实执行有关。
2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引入第三方价格交易场所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引入第三方价格交易场所的监管。
《通知》首当其冲要求提高投资者门槛和保证金比例。其中具体为账户资金不得低于10万、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开户半年以上可申请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5%。其次《通知》还要求交易场所必须接入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没有接入的需尽快完成对接,确保年内完成工作。此外,还加强了业务相关机构管理及信访处理,提示交易所明确相关机构的管理制度,防范业务相关机构发生违规操作行为。
交易场所的门槛提升不仅仅反应在投资者引入方面,更在平台自身和会员单位方面。
镇江商品交易中心董事长周俊指出,作为交易场所,在客户投资教育方面需要找到行之有效的方式,对于会员单位的甄别需要设置门槛准入制度。现货市场投资纠纷较为频繁的原因主要在于会员单位在运营中操作不规范,江苏省目前严禁交易场所会员单位代客理财,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市场。
浙江省《交易场所监管工作指引》也严格规范了交易场所会员行为,包括交易场所应建立规范的会员管理制度,并与会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原则上会员不参与自营交易,严禁会员通过赢利承诺、“老师喊单”等欺骗手段诱导客户入市交易,严禁会员及代理商进行代客交易;禁止会员开展分散式拒台交易。对会员代理多家交易场所的情况,交易场所要在网站上对外公布;交易场所对会员的各种违规行为承担主体连带责任,并先行赔偿由此给客户造成的实际损失。客户赔偿结束后,交易场所可依据会员管理制度和相关协议向会员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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