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要素市场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重庆要素市场的风险防控,划定16条“红线”,具体如下: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违规设立经营网点。
●不得违规发展会员、经纪商、代理商、居间商等展业机构。
●不得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违规发展投资者(客户)。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或变更股权。
●不得抽逃挪用资本金或违规从事高风险投资。
●不得以交易所名义违规对外(包括股东)提供担保、股权质押等。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新增或变更交易品种和业务种类。
●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或开展相关业务。
●不得高息揽储、无固定对象乱集资或违规建立资金池。
●不得代客交易、代客理财或违规使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诱骗投资者(客户)参与交易。
●不得操纵市场价格,妨碍市场公正。
●不得虚设交易账户或虚拟资金进行虚假交易。
●不得侵占、挪用投资者(客户)资金或其他资产。
●不得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报表、资料或故意隐瞒重大风险事件。
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转载请注明出处:天府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