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房地产业“营改增”最早明年1日实行

税务专家陈志坚向本报记者透露,本周国务院常务会议或通过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改增”方案,建筑业的税率定在11%,房地产业的税率则不方便透露。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营改增”实施时间最早是2015年1月1日。

挑战重重

作为“营改增”最难啃的几块骨头,三大行业“营改增”推进依然困难重重。

在生活性服务业,娱乐业税率突然大降让一些人疑惑。而其中酒店业税率如何确定也是一大难题。

李雁告诉本报记者,酒店业比较特殊。“比如,苏州凯宾斯基酒店开的发票并不是凯宾斯基公司,它只是酒店管理者,而真正的老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个模式在中国比较普遍。假设房地产企业的税率与酒店业税率不同,到底按哪个征收”?

另外,李雁称,中国的服务型公寓是算酒店还是房屋租赁呢?按哪个税率征收?一家房地产企业人士对她表示,服务型公寓商家肯定会按照税率低(酒店)的标准,如果依据营业执照来判断,一些商家由此可能改变自己的营业模式。

餐饮业和酒店业纳入“营改增”后,是否也可以向其他商家开具增值税发票呢?

不仅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挑战重重,房地产业更是复杂。

“比如,一个房地产项目完工了,但销售还没结束,若突然实行‘营改增’,税率从5%增加到11%。企业基本完工了,基本上也没有进项税抵扣了,而且它的销售合同都出来了,价格也不能改,那这对企业影响大了。”李雁表示。

另外,房地产商在发包项目时,发包商能否提供增值税发票来抵扣也是难点之一。而建筑行业将增加的税负转嫁给房地产业也是很多房地产商头疼的问题。

李雁表示,这些行业“营改增”会涉及很多细节问题,甚至还涉及一些相关法规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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