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张黑洞照片维权响彻整个中文互联网的视觉中国没想到,仅过去2年时间,作为后浪的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在图片版权官司的数量上就远远超过了自己。
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共涉及司法案件7348件,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达3004次,因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案由起诉他人或公司多达106次,以原告身份涉及5377件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的司法案件。上至新京报、潇湘晨报等权威媒体,下至没听过名字的18线城市美容院,都曾收到过北京河图的律师函。
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在北京河图涉及的所有起诉书或判决书中,作为原告方的北京河图诉讼模板几乎一致: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作品。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数千元及取证费500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但在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北京河图获赔金额并不一致,单张获赔金额在500元至数千元不等。例如,9月2日由山东省泰安市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判决书显示,在北京河图创意图片有限公司与泰安市泰山区汉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认为:关于侵权赔偿数额,因原告河图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因被告泰安市泰山区汉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侵权遭受的损失及泰安市泰山区汉文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本院综合考虑摄影作品的类型、知名度、侵权的性质、情节及河图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500元(含制止侵权的合理费用)。
此外,北京河图的批发式起诉偶尔也会闹出笑话。今年6月30日,河北省保定市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民事裁定书显示,北京河图创意起诉永志锋行广告服务部侵害其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并索赔经济损失8000元,及取证费1000元,共计人民币9000元整。然而,经法院审查认为,被告永志锋行广告服务部已注销,不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河图公司起诉主体不当,应予驳回。连已注销的小公司也不放过,北京河图创意的敛财程度可见一斑。
2020年7月,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发布了一份互联网图片版权诉讼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指出,个别图片公司或者律师专门从事图片维权诉讼,主动锁定图片权利人,利用专业软件检索到侵权行为后再向图片权利人寻求授权,以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排名前五位的图片公司的案件数量占全部图片类案件的43%。权利人大量通过诉讼以司法定价代替市场定价,亦会进一步扰乱图片版权市场的秩序,影响市场调节作用的正常发挥。
夜路走多了总是会摔跤,随着AI制图时代的来临,河图公司已走到版权钓鱼的末路。关于AI的版权问题,我国《著作权法》认可的作者只有两种: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AI不是我国《著作权法》所认可的作者,也就是说,AI生产的图片没有版权,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使用,法律上零风险。随着AI绘画工具和底层模型的不断迭代,越来越多的媒体将使用无版权风险的AI图片,到时候,像北京河图创意一样靠版权钓鱼来牟利的图片公司还能笑多久呢?